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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34号楼张彦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 2025-12-11 09:56      来源: 泰达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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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关于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34号楼张彦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送达公告

    张彦

    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万联别墅34号楼所涉及的违法建设,经我单位调查,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给你本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相关规定,现将津滨泰街限决催【2024】5-3030号《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予以公告内容如下:

    本机关于 2025 4 23 日向你下达了津滨泰街限拆决2024〕5-3030《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你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该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作出如下催告,请你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 日内自行履行  津滨泰街限拆决2024〕5-3030《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确定的义务,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号34号楼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1、房屋一楼东侧搭建部分,砖混结构;2、一楼门厅,砖混结构;3、房屋二楼东侧小屋,砖混结构;4、房屋二楼西侧小屋,砖混结构;5、房屋三楼西北侧小屋,砖混结构;6、房屋三楼东北侧小屋,砖混结构;7、房屋三楼南侧阳台,砖混结构(详见附图)拆除完毕  在此期间,你享有向本机关陈述、申辩权利,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

    联系人:       马凯          

    联系电话:    022-25328437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睦宁路55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泰达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1

    附图:

    附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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