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津合作示范区综合服务办公室 2024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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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津合作示范区综合服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和滨海新区对京津合作示范区工作要求,推动京津合作示范区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合作示范区、高新产业的聚集区、创新驱动的先行区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重要载体与平台。(二)承担北京市、天津市京津合作示范区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领导小组审议事项,执行落实领导小组决策决议,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三)负责落实高新区管委会对京津合作示范区属地化社会管理职责,协调综治、维稳等工作,推动理顺京津合作示范区行政管辖权限。(四)负责京津合作示范区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工作;牵头推动高新区各部门(单位)重点事项落实,推动相关合作方履行示范区产业促进主体和城市综合运营商等职责;牵头负责京津合作示范区专项考核工作。(五)组织做好京津合作示范区产业规划、项目落地和服务,做好相关合作方北京非首都功能资源疏解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改善区域营商环境。(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津合作示范区综合服务办公室内设2个职能科室;纳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津合作示范区综合服务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京津合作示范区综合服务办公室(本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