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目录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编制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改扩建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及用户需求进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筹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三)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规划等各项建设前期手续的办理,配合相关部门,报送土地征转相关材料。(四)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案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批等工作。(五)负责编制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计划,组织招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审查签署合同等工作。(六)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等职责,监督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工作,协助项目接收部门组织的对项目建设期间的节点检查。(七)负责组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及合同范围内的保修。(八)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预算、结算、决算、资产转固等办理工作。(九)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包括核算建设工程费用、申请财政资金、核拨项目建设相关资金、控制建设资金使用等。(十)负责高新区建设工程能源配套建设综合协调和服务,市政配套设施和公用配套建设及管理、协调和服务,配合建设项目落地服务。(十一)负责高新区管委会直管公产房屋权属登记、租赁、日常维修等管理工作。(十二)作为高新区管委会所属非经营性资产产权主体,负责高新区管委会投资的国有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产权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高新区两委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资产审核、审批管理工作。(十三)负责高新区两委各部门办公用房和公共设施条件(物业服务)、内部安全保卫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机关公务用车、职工食堂、职工生活的后勤服务管理保障工作;负责党委、管委会固定资产(设施设备)的实物管理工作;负责高新区机关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十四)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内设3个职能科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本级)
2.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