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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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关于国内外贸易、国内国际经济合作、投资促进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编制国内外贸易、国内国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投资促进、会展经济中长期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推进落实;负责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工作。(三)负责贸易(含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运行、服务等贸易综合管理促进工作,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四)负责商业商贸企业经济运行及服务工作,协调解决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高新区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落实商务领域市场流通秩序相关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商业商贸领域相关工作。(五)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包括开展国际及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经济合作与交流,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含港澳台地区)和境外承接国际工程的促进工作,负责带领企业“走出去”工作。 (六)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有关 部门落实招商引资计划;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统计、综合分析、评价考核等工作。 (七)牵头组织以高新区名义组团参加跨地区各类经贸洽谈和商品交易展会等活动;组织或参与承办国内及内外结合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活动,开展外引内联招商引资洽谈及展销博览活动;联系相关商会、协会、学会、社会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开展联合招商。 (八)参与高新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和督办工作, 分析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解 决意见和建议。 (九)负责做好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建立完善重 点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办法,并推动落实。 (十)综合协调、组织推动高新区承担的东西部扶贫协作和 对口支援工作,推动与外省市之间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纳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本级)